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次数:10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教研机构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接受优秀作品报送,现将征集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

(一)根据《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的要求,我院可推荐报送除新闻研究项目外的3件参评作品,其中上海媒体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

(二)竭诚欢迎各新闻单位和个人向我院提交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刊发的体裁、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鼓励报送深度报道、舆论监督、时事评论等优秀作品,鼓励报送参与中宣部上年度组织开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报道、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力中国调研行”“文化中国行”“新春走基层”、高校开学季“校馆弦歌”、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

(三)参评作品应获得省部级、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入选中宣部“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以下简称“三好作品”)、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我的代表作”栏目,并由2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正高职称人士实名推荐。作品原创单位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同时,应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严禁“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存在“一稿多投”情况,将立即终止相关作品的参评资格。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对于存在造假、侵权等问题的参评作品,一经发现,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报送者须自行担负所有责任。

(五)参评作品需按照《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的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提交的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均不退还。报送材料及填报要求请见中国记协网2026年最新文件(http://www.zgjx.cn/20260407/b13bec4b249345aa853ef9e22ad0c34a/c.html)。


二、时间安排

(一)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均需通过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www.pingjiang.zgjx.cn)填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24时。作品寄送机构需与系统选项一致。

(二)纸质版材料

所有参评作品的各类表格盖章原件和报纸作品所在版面样报、通讯社作品采用样品、期刊作品样刊各寄送1份。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15办公室

邮编:200241

收件人:亓涛

联系电话:13381518180

联系邮箱:zgxwj@comm.ecnu.edu.cn

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以寄达日期为准),报送材料尽量以顺丰速递的方式邮寄,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参评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

纸质、电子材料报送逾期均不受理。

(三)评选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将成立第36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奖流程,对候选的参评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并经无记名投票后,按照规定的报送配额和得票顺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作品的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