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硕】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12420

一、培养目标

华东师范大学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依托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已有的育人文化,以“通识博雅、技艺卓群”为培育理念,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

为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艺术团体、高等院校、广播电视机构、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单位培养其所需要的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设计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熟练掌握广播电视的基本原理,具备从事广播电视实践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技能与方法;能够胜任新技术变革对广播电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以满足培养成为国际化专业人才的要求。

二、招生对象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四、培养方向

1.数字媒体艺术

2.播音与主持艺术

五、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生入学后制订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具体方式为:

1.突出实践课程设置。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确保实践课环节占专业必修课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不低于60%

2.推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下的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和指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个人学习的主体作用。

3.实行双导师制。与广播电视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行业专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学生艺术能力的培养。

4.采用课程学习为主。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堂培养方式,在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同时,培养其艺术的综合实践能力。

5.探索国际化办学模式。与海外知名大学合作,建构联合培养机制,以“1+1+1”方式(其中第二学年在海外),选拔部分符合条件的学生攻读双学位。对赴海外攻读双学位和赴海外交流学生的学习和实践部分,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办理。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完成52个学分,其中公共课10学分,专业必修课32学分(含专业基础课、专业实践课和专业实习,其中专业实践课不低于60%),选修课10学分。

1.公共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其审美视野,增强其理解作品的能力和对外交往的能力。

2.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

3.专业实践课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综合素质与应用技能的提升为核心,增强学生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4.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学习,课程学习完成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课程、专业实践等学分要求如下(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

(一)公共课(10学分)

1.专业外语(2学分)

2.政治(3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3.艺术原理(2学分)

4.综合人文-科学素养系列讲座(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32学分,其中专业实践课与专业实习≥23学分)

具体为:专业基础课程9学分,专业实践课程17学分,专业实习6学分。

● 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专业基础课程(9学分)

1.全媒体传播专题(3学分)

2.广播电视前沿研究(3学分)

3.传播心理学(3学分)

专业实践课程(17学分)

1.数字媒体艺术创作(3学分)

2.电视栏目及频道包装研究(3学分)

3.表演理论与实践(3学分)

4.有声语言表达艺术(3学分)

5.移动影像的理论与实践(3学分)

6.视觉艺术(2学分)

专业实习(6学分)

1.实践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广互动电视;天翼视讯;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蜻蜓FM

2.实践内容:2D3D影视制作;拟音与配音;节目创编;影视剪辑

3.实践形式:到各大相关媒体机构和业界一线参与实践活动。

4.实践时间:第二学年,全职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成绩评定:出勤情况(20%);实践单位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表现作出评价(30%);学院组织本专业导师指导小组对实践小结和实践作品作出评定(50%

●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专业基础课程(9学分)

1.全媒体传播专题(3学分)

2.广播电视前沿研究(3学分)

3.传播心理学(3学分)

专业实践课程(17学分)

1.数字媒体艺术创作(3学分)

2.电视栏目及频道包装研究(3学分)

3.体验戏剧工作坊(3学分)

4.有声语言表达艺术(3学分)

5.即兴口语传播(3学分)

6.视觉艺术(2学分)

专业实习(6学分)

1.实践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新华社上海分社影视制作中心;百视通等。

2.实践内容:配音;节目主持;栏目和节目策划;文稿创编。

3.实践形式:到各大相关媒体机构和业界一线参与实践活动。

4.实践时间:第二学年,全职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成绩评定:出勤情况(20%);实践单位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表现作出评价(30%);学院组织本专业导师指导小组对实践小结和实践作品作出评定(50%)。

(三)选修课(≥10学分)

▇专业选修课(≥10学分)

1.节目创意设计与研究(3学分)

2.影视专题研究(3学分)

3.美国电影编剧(3学分)

4.短片创作(2学分)

5.影视声音制作与规范(2学分)

6.节目主持发展史研究(3学分)

7.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研究(3学分)

8.节目主持创作(3学分)

9.类型节目主持研究(3学分)

10.影视动画配音(2学分)

11.移动影像的理论与实践(2学分)

12.表演理论与实践(3学分)

13.中国书法简史(3学分)

14.历代书法理论选读(3学分)

15.中国古代书法艺术与传播研究(3学分)

16.书法心理与文化差异(3学分)

17.中国书法与传统文化(3学分)

18. 中国戏曲艺术(3学分)

▇一般选修课(≥2学分)

1.和声(2学分)

2.钢琴即兴弹奏(2学分)

3.流行音乐文化(2学分)

4.作品视听(2学分)

5.二十世纪西方音乐(2学分)

6.中国音乐史导论(2学分)

7.德奥艺术歌曲(2学分*2

8.研究生专题讨论(2学分*2)

9.雕塑与公共艺术研究(2学分)

10.陶艺(2学分)

11.绘画语言研究(2学分)

12.漆画(2学分)

13.中国画艺术收藏与鉴定(2学分)

14.中国画艺术市场专题(2学分)

15.博物馆与美术馆和艺博会实践(2学分)

16.中国画论选读(2学分)

17.水墨材料研究(2学分)

18.海派书法研究(2学分)

19.中国美术史(2学分)

20.书法鉴赏与评论(2学分)

21.时尚设计研究(2学分)

22.中外文化史研究(2学分)

23.中外设计比较研究(2学分)

24.设计构成和创作研究(2学分)

25.设计理论前沿研究(2学分)

26.数码艺术与表现(2学分)

27.设计心理学(2学分)

七、毕业考核要求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强调广播电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后,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

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理论思考及阐述能力。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公开进行,在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行论文答辩。专业能力展示是毕业考核的主要方面,其中专业能力展示占70%,学位论文占30%。专业能力展示选题应该有一定的艺术性、探索性和原创性,体现一定的创作功力,有一定的工作量,学生实践作品的所有权归学院。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作品(学位作品)是专业能力的专门展示,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如下:

1.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以剧情形式或艺术纪录片的形式独立完成一部影视短片的创作。须有相对完整的故事和情节,有较鲜明的人物,片长不少于30分钟。也可以MV/音乐电视或影视广告片的形式完成创作,要求:①需作为导演或摄影或二维/三位特效制作人员或制作人等主创人员独立完成作品创作与制作;②长度在3分钟以上的MV作品不少于2个,3030秒以上的影视广告作品不少于3个。

2.播音主持艺术方向

自我设计文案,选择采访对象,组织现场驾驭与演播,一次性录制成30分钟以上的播音主持作品。要求作品必须为原创,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内容充实、画面丰富,音响清晰,特色鲜明,并具备学术性和创新性。体现出主持人较强的节目驾驭力和语言传播力。

(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必须结合学位作品,针对学位作品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释。选题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作品和论文选题应该探索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思考、新方法。论文要针对学位作品创作实践及其在该专业领域发展坐标中的位置作出阐述和分析,二者不能脱离。既要体现艺术性即艺术表现,又要体现学术性即理论水平,达到艺术性和学术性的融合,理论深度和艺术表现的贯通。论文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剽窃和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学位论文的规范、标准及体例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正文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0字(不含谱例、图表)。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

专业能力展示按百分制评分,评价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90;良好:89-75;合格:74-60;不合格:≤59

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需进行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对研究生规定课程学习的完成情况、专业实践、及论文开题情况进行复审。

九、学位授予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