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硕】新闻与传播硕士培养方案(2017)

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1448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基本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职业理念,恪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

2.熟练掌握新闻传播的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新闻传播实践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技能与方法;能够胜任新技术变革对新闻传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四、培养方向

全媒体传播

五、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兼有案例分析、专题讲座、模拟演练、现场实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密切联系我国新闻传播业和国际同行业的实际问题。教学内容重视基本理论及实际应用,注重对学生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的培养;同时,根据培养单位的学科优势,在全面提升学生新闻传播能力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特色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竞争力。

(二)加强新闻传播院校与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及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新闻与传播实践单位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参与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实行双指导教师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双指导教师以师生互选方式确定,负责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帮助学生选择并确定研究课题,制定学习计划;导师组以双指导教师为主,由3-8人组成,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拓展学生知识面和研究视野。

(三)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应完成35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专业实践5学分。

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学习,课程学习完成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课程、专业实践等学分要求如下(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

(一)公共课(5学分)

1.公共英语(2学分)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7学分)

1.全媒体传播专题(3学分)

2.新闻实务专题(3学分)

3.专业英语(1学分)

4.社会科学研究方法(3学分)

5.新闻传播理论(2学分)

6.中外新闻传播史(2学分)

7.传媒产业发展研究(2学分)

8. 新媒体管理专题(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

1.新媒体实践系列讲座(2学分)

2.数据新闻实务(2学分)

3.新技术环境下新闻生产研究(2学分)

4.新媒体与危机传播研究(2学分)

5. 视频广告传播与营销(2学分)

6. 文化与传播前沿研究(2学分)

(四)专业实践(5学分)

媒体等单位专业实习实践训练课程。学生要在实践基地和媒体进行不少于10个月的专业实践。实践单位的最低数量要求为2家,并且必须包含实践基地。

实习实践结束,要撰写专业实习实践报告,并进行考核。

七、毕业考核

新闻与传播专业强调新闻与传播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实践展示水平是毕业考核的主要方面,其中实践展示占60%,学位论文占40%。实践展示选题应该有一定的专业性、探索性和原创性,体现一定的专业水平,有一定的工作量。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对作品进行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90;良好:89-75;合格:74-60;不合格:≤59。)

(一)实践展示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展示作品是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在以下作品中任选一个作品作为自己的实践展示作品:

1.完成一篇2000字以上的深度报道或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或专题报道或1分钟以上的视频新闻作品等。

2.完成一幅平面广告作品或3分钟以上的影视作品或网络作品或手机作品等。

3.完成一个3000字以上的项目策划方案等。

同时,还要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实践展示作品报告,深入分析学位作品与该领域同类作品之异同,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理论性思考和阐述。作品报告应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面向新闻传播业的实际问题,体现学生运用所学新闻传播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