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新闻采写 | 演唱会受冬季疫情影响频繁取消或延期 消费者仍需注意购票风险

发布时间:2020-12-25浏览次数:2152

      12月19日中午十二点,北京市朝阳区中国电影导演中心,2℃。从乌鲁木齐赶往北京的小姜提前来到演出场馆外,银河系乐团的粉丝后援会的成员在风中用红色玫瑰花和白色装饰物搭建“花墙”,预祝偶像巡演顺利。在精美的“花墙”尚未完工之时,粉丝们却收到了演唱会取消的消息。中午12点38分,摩登天空M-LAB官方微博“@M-LAB咨询台”发布消息称,为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办方决定取消当日晚六点半举办的“超级一班”明日之子乐团·全国巡演北京特别场演出。此时,距离原定的正式演出时间仅剩六个小时,距离观众入场时间不到五个小时。

      进入秋冬季节以来,全国多地再次出现本土确诊新冠病例。受到疫情的影响,原定在上海、北京、南京、成都、香港等多地举办的多场演唱会及演出因疫情原因宣布取消或延期,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损失,也给正在恢复中演艺市场带来难题。

演唱会因疫情临时取消现场观众 粉丝承担经济损失

      “当我抢到票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手都是抖的,我记得我在办公室兴奋得蹦蹦跳跳的样子。”在广州工作的黄女士是时代少年团的粉丝。11月14日,她在微博上看到时代少年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组合将于11月28日在南京市建邺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办周年演唱会。看到演唱会的通知后,黄女士就一直期待演唱会的到来。11月18日晚七点整,该场演唱会在大麦APP上正式开票,黄女士以1980元的价格抢到了演唱会的内场票。购票成功后,黄女士立即向公司递交了请假申请,并于当日购买了11月28日早晨由广州飞往南京的机票和次日中午的返程票,共计980元。

(演唱会购票订单 受访者黄女士供图)

      然而,演唱会门票还没送到黄女士的手上,她就收到了演唱会取消现场观众的消息。11月22日14时11分,时代少年团粉丝俱乐部官方微博账号“@TNT时代少年团-FanClub”发布声明称,面对冬季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多方协商后决定取消现场观众,将演唱会改为线上直播,并将购票的相关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账户。

      收到通知后,黄女士于11月22日当日退订了酒店和机票。然而,根据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则,黄女士并不能收回全部的机票金额,两张机票共损失350元。同样居住在广州的小王也购买了该场演唱会的门票,她犹豫了一天后选择了退票,“因为返程购买的是廉价航空,退票的时候只能退给我五十块的燃油”。经计算,小王共损失了850元。

(机票退票截图 受访者黄女士供图)

(机票退改签规则 受访者小王供图)

      面对三百余元的损失,黄女士表示,主办方能承担此类损失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但因为演艺公司在购票前已经声明无力承担其他费用,她也感到无可奈何。黄女士所说的声明,是时代少年团所属的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于11月15日在官方网站发送的私信通知。在该通知中,演艺公司告知粉丝:“若出现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演唱会取消或延期,我们将不能承担因该情况而产生的机酒退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粉丝在购票及退票过程中遭受的经济损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建星向记者解释,依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如果因演艺公司自身安排不到位而导致演出取消,演艺公司应完全承担责任。如果确实因疫情突然爆发导致演出取消,演艺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在演唱会被取消的情形下,如果购票者想要为经济损失维权,需要提供相应的演出票据,并证明“自己就是为了观看演出而订购门票、机票和酒店的”,满足充分的逻辑链条才能要求演艺公司赔偿。此外,李建星补充说:“具体还需要看购票合同中有没有对此做出专门约定,有没有明确赔偿义务。”

      除了时代少年团的演唱会临时取消现场观众外,原定于12月5日同样在南京市建邺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的“汪苏泷‘大娱乐家’演唱会南京站”演出也宣布取消。对于两场演唱会被相继取消的情况,南京市建邺区文化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需要,他们对商业演出管控的标准会进行不断调整,目前控制演出上座率不超过75%。在演出审批方面,文化旅游局对演出内容、歌曲和艺人进行审批,而不涉及其他方面,因此演唱会的取消是多方磋商的结果,演唱会的取消与否以演艺公司及购票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

(“汪苏泷‘大娱乐家’演唱会南京站”取消举办声明)

演艺市场在恢复中逐渐开放 观众购票观演需保持谨慎

      “本来周日我约了朋友吃饭,结果出门就刷到了官宣演唱会取消现场观众的微博,我从地铁一号线起点站哭到终点站。”时代少年团的粉丝小余告诉记者,令她情绪低落的不是退机票带来的八百余元经济损失,而是期盼了大半年的线下演唱会被取消。她说:“希望疫情早点结束,能尽早线下见面吧。”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演艺市场受到巨大冲击。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数据显示,1-3月全国各地因疫情取消或延期近2万场演出,直接票房损失超20亿元。为逐步放宽对疫情影响下演艺市场的限制,从2020年5月至9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共印发了四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下称《指南》)。每一版《指南》根据疫情发展的实际状况,对剧院等文娱场所的经营及防控做出了详细规定。9月18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了最新版《指南》,该版《指南》在规定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原则的基础上,将演出场所观众上座率由上一版规定的50%上调至75%,并取消了间隔就坐的规定,逐渐放松对现场观影的限制。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第四版《通知》)

      在《指南》的总体指引下,演出场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上海大剧院自6月18日恢复营业以来,尚未出现延期或取消演出的情况,并在国庆节期间将剧院上座率提高到国家文旅局规定的75%,进行不隔开入座售票。上海市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的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11月9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发布会通报浦东新区出现本地确诊病例后,原定于11月21日在该场馆举办的“京东2020谢春花‘肆意生长’演唱会”宣布延期。由于疫情形势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参加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所有活动的人员不仅需要提供随申码并全程佩戴口罩,还需要提供五天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但检测成本由观众自行承担。

      为进一步了解地方文旅局对演出场所的具体管理措施,记者于11月24日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送咨询信件,询问市文旅局对商业性演出的审批与管理措施等问题。文旅局网站在次日的回复表示,关于记者要求获取的文件,可以向位于上海市大沽路100号的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书面申请信息公开。回复中尚未回答其他问题。

      进入秋冬季以来,天津、上海、新疆、内蒙古、成都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确诊新冠病例,在多地举行的演出活动也因此取消或延期。尽管国内演艺市场逐渐向公众开放,但依然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建星提醒购票者,在面对此类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时,应在购票前仔细阅读购票合同及免责声明。他强调:“如果购票者选择接受购票合同中的免责声明,则需要承担这样不利的情况,自行考虑是否购票。”


补充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