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天”与中西方的宣誓传统:一种传播考古 ——传播学院博思论坛顺利举行第六期

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8203

32915时,博思论坛系列活动第六期在传播学院212报告厅如期举行。本期嘉宾邀请到了传播学院副教授潘祥辉老师,带来主题为《“上帝”、“天”与中西方的宣誓传统:一种传播考古》的学术报告。传播学院17级博士生邹月华主持本期活动。

(17级博士生邹月华主持本期讲座)

潘祥辉老师首先以自身学术兴趣和求学经历为铺垫,切入了关于传播考古学的阐述分析。他认为,跨学科的研究取向既是当前学术研究的重要路径,也是个人正在不断凸显的研究特色。以《传播之王:中国聖人的一项传播考古学研究》一文为例,潘老师提出了传播考古学的概念——“综合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考古学以及文字学等多学科知识对古代传播媒介或传播现象进行的正本清源式的研究”,通过分析“聖”字的内涵,探究和还原聖人作为媒介和传播者的“初始角色”及社会功能。这种传播考古学研究受到了知识考古学、概念史、精神文化考古学等多领域的启发,尤其在精神文化考古学中涉及到许多与传播有关的研究。在他看来,例如青铜器不仅是器具,更是政治沟通和社会沟通的媒介,而这些独属于中国古代的现象是很少为西方学者所了解的。

潘老师认为,传播史和新闻史有着不同研究取向,新闻史的发端更多与文字联系在一起,但口传时代已有传播现象,我们需要依靠考古学对口传时代做回溯,以补充文字历史的不足。发誓(宣誓)就是一种典型的口传时代的产物。他谈到,在前文字时代所有合作都是通过口头形式来进行,古代世界就是一个誓言主导的世界。在他看来,《汉谟拉比法典》中就已刻画了汉谟拉比王向神宣誓的场景,古代判法实质上就是是神判法,古代合约的形成也是依靠誓言。

(潘祥辉副教授在作学术报告)

在报告中,潘老师将发誓这种行为纳入传播学视野,首先将其看作一种沟通机制。他借鉴了奥斯汀(J. L. 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将发誓(同宣誓、起誓)做了如下定义:通过向神灵许下诺言来约束自己行为的一种“言语-行为”活动。而发誓行为也就是一种口头传播。学者沃尔特·翁(Walter J. Ong)认为,在“原生口语”(primary orality)时代人们普遍认为词语具有魔力,说出口的言语就会实现。因此,潘老师认为即便社会生活中出现书面的契约后,中国人仍然保留了大声朗读契约的习惯。宣誓还是一种仪式传播方式,起誓者,听誓者,神灵,三者构成沟通行为,完整的誓言包含诺言的内容和违背诺言会受到的惩罚两部分,只有完成了这样的程序,听誓者才会相信该誓言。他还认为,宣誓作为一种互动仪式,具有强化、象征和再现关系与意义的社会功能。宣誓成立和获得信任的前提是人们相信神的存在和神的全知全能,赏罚有度。

同时,发誓也是一个信号传递机制,将自身可被信任的信号传递给合作者。潘老师借用美国法学家波斯纳(Posner)的理论指出,任何成本高昂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信号,它是一种建立或者保护个人声誉的机制。发誓行为也是这样一种机制,一旦违背誓言,就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尽管今天这种机制依然存在但是重要度较之古代有显著下降,在现代社会,发誓仍然是一种重要的取信方式。他还强调,越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越需要宣誓!正如医生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人们通过这样的宣誓来约束行为,取信于社会。

此外,发誓具有社会与政治沟通的功能,它是前文字时代的“口头合同”。中国的盟誓制度,早在西周时期就广泛应用于政治统治、军事战争和法律诉讼,由于书面契约是无法囊括所有内容的,“誓约盟书就是靠良心的监督作为补充。正如英国学者伯克认为,社会事实上就是一个契约,不仅仅是生者之间的契约,还是人与过往、与神的契约。

(潘祥辉副教授在作学术报告)

潘老师认为,“对天发誓”与“对上帝发誓”是中西方社会中两种普遍的日常的发(宣)誓行为和表达现象,但其中是隐含着独特的差异传统。学者杨庆堃先生认为,西方宗教是制度型宗教,有完整的体系;而中国本土宗教是弥散型宗教,是崇拜天地、自然、祖宗为主的萨满教和其他宗教混合的产物。在潘老师看来,中国人最广泛的宣誓对象就是“天”,将“天”看作一种人格神。这体现在不论是大传统(官方层面)还是小传统(民间层面)都认同“天人感应”的信仰,“对天发誓”就形成一种古代的道德律令。他还指出,在政治传播中,对天发誓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取信于民”的方式,使统治者获得政治合法性。

对上帝立誓是犹太教的传统,可追溯到《旧约》中摩西与上帝立约摩西十诫,这些不仅奠定古代世界的基本行为规范,也成为西方现代道德与法律的基础。美国宪法前身《五月花号公约》就是一个立誓的公约,通过在上帝面前起誓形成合作机制。由此可以发现,美国宪法宣誓历史悠久。美国可以说是一个“有教堂的宪政国家”,个人的自由、政府的权力、宪法的权威都被看作来自上帝的委任。正是基于对上帝的敬畏,信徒与民众之间的誓言才被当成必须遵守的契约。美国宪法宣誓实则上强化了法律存在和宗教情感,给法律赋予神性的维度。这一过程是从神到世俗政治完成了“克里斯玛的迁移”,对圣经的崇敬自然而然迁移到宪法。

潘老师认为,中国宪法宣誓的背后则凸显了一种宗教传统的断裂。中国对天的信仰,到了近代基本就丧失了:一方面,随着唯物主义观念的传播,传统中国对“天”的信仰被当作纯粹的封建迷信加以批判;另一方面,政治层面上辛亥革命结束了帝制,孙中山引入总统制和西式就职典礼,但宣誓中没有上帝也没有天,而变成了“全体国民”,在没有宗教支撑的语境下,宣誓开始等同于一种“公开宣言”。同样,在苏联去“东正教”化的宣誓中,“上帝”也被“人民”取代,成为世俗化的活动。这也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宣誓仪式,1978年后宣誓仪式有所恢复,2015年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但最重要的问题在于,这样一种宣誓由于缺少宗教的信仰和体验,与西方的宣誓基本上只是形式上的相同。他表示,当下社会失去了对天的敬畏,“对天发誓”作为一种社会沟通和合作机制,几近失灵。如何重建我们对天的敬畏,如何改变信仰缺失的境况,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研究生与潘祥辉老师进行交流)

      最后,潘老师与在座同学进行了互动,对“天人合一”的观念、宪法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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