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6260

一、参评范围

标准学制内的全日制注册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仅限2016级、2017级参评,博士研究生仅限2015级、2016级、2017级参评。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和发展;

(2)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

(3)在其他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

4、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申请当年各类奖学金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受到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任何一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参评学年有考试作弊或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当年的评审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的研究生。

凡是所提交的参评材料,涉及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博士1个名额、硕士8个名额(2016级、 2017级各4个名额) 、分众奖学金1个名额(不限年级, 需经过困难生认定) 、智慧奖学金3个名额(不限年级)

四、评定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1日截止)

申请者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www.xgb.ecnu.edu.cn),点击“奖助信息区”中的“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然后填写有关信息即可。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学生提交申请材料(9月28日截止)

完成网上申请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应在9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按要求数量提交)和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仅用于提交材料时当场验证)及获奖证书原件(仅用于提交材料时当场验证)、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各自辅导员处。其他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仅用于提交材料时当场验证)及获奖证书原件(仅用于提交材料时当场验证)、复印件等材料,无需提供申请表。

3、学院评选、网上审批(10月16日截止)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年级辅导员组成,主要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和接受学生反映。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发的评选通知开始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校下发的评选名额确定。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奖学金评审,评审结束后,根据各奖学金要求进行拟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审批。

五、评定细则

1、评审包括三个部分,其中素质类项目占10%,科研成果占60%,学业成绩占30%。

2、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满分为60分。

学术论文细则:

发表在CSSCI上的专业论文(字数5000字以上)20分,CSSCI拓展版(字数5000字以上)15分,在一般期刊(公开出版)发表的较高质量的专业学术论文(字数5000字以上)10分,累计不超过3篇;在一般期刊(公开出版的)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00—5000字5分,3000字以下 3分;累计不超过3篇。

学术著作、教材等细则:

独立专著20分,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著作、专业教材主要章节的撰写工作,并有较好的文字撰写能力,撰写字数达4万字(含4万字)以上(书中需要注明撰写章节)10分;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著作、专业教材主要章节的撰写工作,并有文字撰写能力,撰写字数达2万字以上,不超过4万字(含2万字)(书中需要注明撰写章节)5分;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著作、专业教材主要章节的撰写工作,撰写字数达0.3万字以上,不超过2万字(书中需要注明撰写章节)3分;

科研项目(主持)细则:

国家社科项目(含一般、后期)主持,50分;省部级项目(含一般、后期)主持,30分,本校研究项目10分。项目获得的第一年满分,第二年得三分之二,第三年三分之一。第四年以后不计。项目参与者不计。

科研奖细则:

在国家级学术会议评奖、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论文、著作20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活动评奖中,获三等奖以上的论文、著作或在省、市级学术会议、活动评奖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论文、著作10分。在校级级学术会议中,获三等奖以上的论文、著作5分。多人获奖按照比例分摊。一等奖得满分,  二等奖得三分之二,三等奖得三分之一。

创作奖细则:

公开出版、发表、播放的与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各类创作作品,同时在国家级专业比赛评奖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各类创作作品20分;公开出版、发表、播放的与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各类创作作品,同时在省部级专业比赛评奖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各类创作作品10分。公开出版、发表、播放的与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各类创作作品,同时在市校级专业比赛评奖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各类创作作品5分。多人获奖按照比例分摊。一等奖得满分,二等奖得三分之二,三等奖得三分之一。

横向科研经费细则:

横向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分,横向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含5万元)10分,横向科研经费在2万元以上,不超过5万元(含2万元)5分。

3、学习成绩考核的满分为30分。

学习成绩测算公式:∑所修课程成绩(所修课程学分+4)/∑(所修课程学分+4)。测算后按照满分30分折算。

4、素质类评分细则

个人荣誉类:在学校(院)各类研究生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个人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市级(一项2分)

校级(一项1分)

院级(一项0.5分)

该类得分累计不超过3

比赛获奖类: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研究生比赛中表现优异,并获得相关荣誉,如:摄影比赛,短片比赛,主持人大赛等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1分)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其他奖0.5分)

院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该类得分累计不超过5

志愿奉献类: 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公益(志愿)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 如:志愿献血等

市级(一项2分)

校级(一项1分)

院级(一项0.5分)

该类得分累计不超过2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传播学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