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范围
2021年8月-2022年7月之间,我院全日制注册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定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
3、本学期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4、凡在参评学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或受校、院系通报批评者不具有申请奖学金的资格;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者不具有申请资格。
5、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同一寝室在每周的例行卫生检查中,一学年内累计有1/3以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全体人员本学年内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次降一级处理;被查出宿舍内持有或使用违章电器超过三次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学金降一等级直至取消评奖资格处理。
6、参评学年内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7个名额(2019级3个、2020级2个、2021年2个);
2、国家励志奖学金13个名额(2019级5个、2020级4个、2021级6个);
3、上海市奖学金1个名额(2020级1个);
4、少数民族奖学金1个名额(2021级1个)
5、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9个名额(2019级3个、2020级3个、2021级3个);
6、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个名额(2019级7个、2020级6个、2021级7个);
7、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39个名额(2019级13个、2020级13个、2021级13个);
8、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78个名额(2019级26个、2020级25个、2021级27个)
四、评定办法
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组成,主要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和接受学生反映。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部下发的评选通知开始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工作部下发的评选名额确定。
3、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具体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小组应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基础上确定班级的评定方法,并告知班级所有学生,结果出来后两天内接受学生咨询。
4、学生网上申请(9月23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月24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5、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汇总各班评定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送学校学生处,由校学生处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6、学习成绩测评方法:
为相对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经民主程序,学习成绩评定以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其中,Bi=成绩绩点,bi=课程学分
成绩评定为等级方式(如优、良、中、差)的课程成绩不计入测评。
7、特殊情况说明:
(1)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当年奖学金评定在原学院进行,第二年开始在转入班级评定。
(2)评定学年曾赴外校交流学生的学习成绩,按照其在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评定。
(3)如果出现平均绩点并列的情况,以专业课平均绩点进行排序,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及学科基础课。若专业课平均绩点并列,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经历者具有优先入选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本细则拥有解释权。
传播学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