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5713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手册》中《本专科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传播学院的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充分发挥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积极导向功能,结合本院学生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1.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注册在校本专科生(本学期已完成注册)。

 

二、申请条件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经过困难认定程序认定为有困难,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4.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 大部分助学金的获得是建立在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的,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6. 申请各类助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三、评定办法

7. 学院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本科生教务老师、各年级辅导员组成,主要负责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和接受学生反映。

8. 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部下发的评选通知开始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工作部下发的评选名额确定。

9. 各班成立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具体助学金评定工作。

10. 学生网上申请(1010日截止)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助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11. 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汇总各班评定结果,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报送学校学生处,由校学生处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12. 评定标准:

1)根据实际家庭情况,考虑困难认定等级,特困者优先;

2)未获得过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助学类奖学金者优先;

3)同等条件下考虑上学年学习成绩,成绩优秀者优先。

 

四、 其他未尽事宜,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对本细则有最终解释权。

 

 

传播学院

                                                 2018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