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史支焱:电视进化论:从“载道”到“载物”

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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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创意经济与传播系列讲座”是新闻传播学研究生主修课程并面向传播学院所有研究生选修的公开课程。课程邀请国内外文化与创意产业领域及理论研究领域专家就创意经济与传播产业实践和前沿理论问题分享相关资讯、案例及观点,讲座专家及演讲主题由相关部门备案,系列讲座内容及信息将公开推送并分享至全院师生,以激发师生对创意经济与传播活动的实践热情和研究兴趣。


  1212日下午,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董事长;校友史支焱从电视的演进历程分析电视的颠覆性特征,讲述电视从信息传播与娱乐教化进化为“容载万物”的平台化载体的过程。本次讲座是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创意经济与传播专题讲座系列”的第六讲。

  第一部分,史支焱首先指出:“时代的进步,技术是不可或缺的驱动力量;对着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电视的进化日新月异。”他从不同维度阐述电视的发展阶段。从技术的视野看,电视经历了模拟电视、数字电视、智能电视三个阶段。从生产方式看,电视经历了PGC(专业生产)、UGC(用户生产)、AIGCAI辅助生产)三个阶段。从收视方式看,电视经历了直播、点播、推播三个阶段。从收视载体看,电视经历了大屏、中屏、小屏(无屏)三个阶段。从商业模式看,电视经历了免费(广告)、付费(次付、月付、年付)、二者兼具三个阶段。史支焱总结道,从生产、物理、内容、体验等各个层面,电视都在发生变革。

  第二部分,史支焱表示:“数智时代,电视的进化有迹可循,也逐渐彰显出与时俱进的颠覆性特征。”第一,电视具有平台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平台性意味着电视是垂类用户的流量入口。第二,电视具有数据性。一切消费行为都有据可查。算法+算力,成为扩大消费的推手,使之变为有价值的数据资产。第三,电视具有融合性。一方面,电视打破媒介的边界——图++视频;另一方面,电视打破产品的边界——电视+购物+通讯+语音。第四,电视具有共生性。元宇宙穿梭是其基础形态,沉浸式体验是其外在表征。电视经历了数字孪生、数字原生、虚实共生三个共生阶段。第五,电视具有交互性。社区就是社交,圈子就是圈粉。

  第三部分,史支焱强调:“大数据、人工智能、3D模组等技术的推而广之,电视流变为高清甚至超高清视频影像,电视的功能与价值也随之改变。”史支焱将电视分为三个时代。电视1.0时代——“载道”。“默片”影像体现娱乐化功能。电视2.0时代——“载道”。新闻传播体现信息化功能,影视作品体现娱乐化功能。电视3.0时代——“载物”。在信息传播和娱乐教化的基础上,电视可以“容载万物”:电视(视频)+教育+医疗+旅游+游戏+体育+演出+购物+社交……

  最后,史支焱提出期望:“创意+技术,是电视进化的两翼,把电视带向生机勃发的未来!”他表示,在电视进化的路上,我们要注重创意,也要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对社会变革的推动,认识它的应用价值。如果我们能认识到电视从“载道”到“载物”这样一种功能的演化,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的商机,有更多的创新。

  提问环节,针对同学们关于电视影像走向虚拟化的问题,史支焱表示,数字化、虚拟化的人工智能时代是必然趋势,人工智能是具有颠覆性的,但是也具有可控性,只要人们加强关注,人工智能会更好地适用于这个社会。我们应当迎接这个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如何颠覆社会”、“AI时代下社会治理如何进行”都可以作为新的研究课题。

  课程主持何平华老师对本次讲座作了精要点评,他希望同学们通过这场讲座能够认识到电视的属性、发展和未来,并表示如今的视频时代中也涵盖大电视,随着技术的进化,客厅时代还有重现辉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