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605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新增的教研机构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面向全国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一、作品征集

1.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成立第34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2.根据中国记协相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可报送除新闻业务研究项目外的作品3 件。其中,上海媒体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

3.竭诚欢迎全国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向我院自荐或他荐参评的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刊发的媒体类型、主题、体裁等不作限制。

按照中国记协相关规定,自荐和他荐作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 2 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2)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3)应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材料要求

1.参评作品内容及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同刊播时一致,不得造假、失实、虚报。中国新闻奖评选对存在差错作品实行获奖等级限制,请媒体和个人报送推荐作品时严格把关。对于造假、侵权参评作品,一经发现,即予以撤销资格,报送者须自行担负所有责任。凡申请由传播学院推荐的参评作品严禁“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存在“一稿多投”情况,将立即终止相关作品的参评资格。

2.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国记协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参评作品及填报的各类表格均应分别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一致。除通讯社作品样品和期刊作品样刊外,纸质材料均应一式两份。

3.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参评的音视频作品应保存播出作品所在栏目的原版,电视作品原则上应带有频道标识等在线系统包装信息等。同时保存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包括数字系统编审痕迹。

4.所有申报材料除接收纸质版外,还需发送电子版材料(包含扫描件)及作品相关电子材料(参考材料制作要求)至指定邮箱,提交材料均不退还。

5.相关附件材料下载、材料制作要求、参评人员申报要求等请关注中国记协网《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以收到快递日期为准)。报送材料务必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且以顺丰速运或EMS方式寄送。请将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音视频作品请以存储U盘形式提交。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第34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15办公室

邮编:200241

收件人:亓涛(电话13381518180)

联系邮箱:zgxwj@comm.ecnu.edu.cn

联系人:李海波(电话18618488025)


附:中国记协评选文件及报送表格下载相关链接

1.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http://www.zgjx.cn/2024-03/28/c_1310769292.htm

2.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http://www.zgjx.cn/2024-03/28/c_1310769295.htm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