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院2025学年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10

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院制定了2025学年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基本申请条件。

(二)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0.6 万元/人。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三)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申请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五)研究生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学年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复学后参评年限顺延)、保留学籍者(公派出国留学保留学籍者除外);

2.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4.申报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者;

5.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6.由导师提出并经研究生所在院系讨论后认为应取消评定资格者;

7.延期(超出标准学制)的研究生。

三、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科研秘书、各年级辅导、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和接受学生反映,联系电话021-54343077,联系邮箱:cbjiangxuejin2019@163.com。

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四、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基础学业奖学金拨款额度,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以每年1.5 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以每年0.6 万元/人的标准覆盖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奖学金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复核,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公示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基础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定。

(四)对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提请裁决。

五、其他事项

(一)获得基础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学校奖助政策资助。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分别参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学校建立基础学业奖学金追溯机制,研究生事后被举报有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将被追回所获基础学业奖学金,并撤销相关荣誉。

(四)研究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基础学业奖学金发放后退学的,所获基础学业奖学金退还学校50%;在每学年第二学期退学的无需退还。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传播学院

2025年10月13日